法國以谷歌阻斷競爭對手廣告為由 重罰2.2億歐元
根據法國政府競爭管理局的調查結論,谷歌一面以自己的網頁作為呈現廣告的空間,和其他媒體競爭廣告主的預算大餅,一面以自己的廣告事業部「谷歌AdX」,比其他廣告平台有更多資訊上的優勢,以優惠價格讓別的媒體失去競爭力。而這一切的關鍵,就是谷歌具備主宰市場能力,讓廣告主和市場不得不買單。
法國競爭管理局局長德西爾瓦表示:「我們發現谷歌濫用其市場主導力量。這分為兩個層面。首先是該公司的廣告伺服器,偏袒自家的廣告供應網站平台SSP。另外,相對的,谷歌自家的SSP偏袒谷歌,讓其他家的廣告處於相對不利的地位」。
法國政府對谷歌祭出2億2000萬歐元,大約相當於新台幣73億7600萬元的罰款。這是4年來谷歌在歐洲第5度面臨高額罰款的記錄。
除了新型冠狀病毒來勢洶洶的2020年以外,從2017到2019年間,歐盟執委會和法國政府,先後以妨礙其他比價網站,違反資訊安全保護、阻斷競爭對手廣告等理由,對谷歌罰款金額從5000萬歐元到數十億歐元不等的罰款。其中在2018年,谷歌開發的行動裝置專屬作業系統「安卓」,被判定排擠競爭對手,遭歐盟罰款超過43億歐元。折合新台幣將近1452億元。不過執委會也強調,歐盟的目的不再罰多少錢,而是希望創下全球先例,促使谷歌改變做法。
法國競爭管理局局長德西爾瓦指出:「谷歌已宣佈要在改變策略,而這些改變即日起全球通用。」
在6月中旬的歐盟罰款之前,澳洲經過幾個月的談判,成功促使谷歌在6月初與當地幾家大型媒體,重訂網路頁面廣告合約,保留聯邦政府介入的法律權限。
最新的這一回合,又是由相關國家政府拿下一城。接下來,美國俄亥俄州政府也由檢察長約斯特出面,要求州議會立法,將谷歌這類具有市場主導地位的社群平台,比照電力、水力跟石油天然氣等,列為「法定的公用事業」,一旦被認為有濫用市場地位的問題,州政府可以在第一時間介入。但谷歌已經宣稱,這一仗不會輕易認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