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交通新制 取締超速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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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這個消息,跟你我的荷包,息息相關。從七月份開始,如果開車超速違規,將重罰,只要車速超過一般道路,或高速公路速限六十公里,就算是危險駕駛,將重罰兩萬四千元。至於,還有哪些新的行車規定,以下是我們的整理。
駕駛人開車一旦違規,罰金將大幅提高,民眾反應兩極。
不論民眾接不接受,罰金提高卻是事實。內政部新修定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七月起,警方首先要取締重罰的是超速違規,車速超過一般道路或高速公路速限六十公里的認定危險駕駛,罰鍰會從現在的一千七百元,增加為兩萬四千元,足足多了十四倍,另外還要吊扣牌照三個月。另外,車速慢的也要開罰,駕駛人開車車速低於四十公里的罰四千元。至於任意變換車道分為三種類型,罰金從三千到六千元不等。碰到塞車,想走路肩,不再只罰三千元,小型車提高為四千元,大型車六千元。汽車引擎,底盤和車頭燈等車身設備沒有按照規定變更,將罰九千六百元。幼童坐車也要注意,四歲以下幼童沒有乘坐安全座椅,車主將罰一千五百元,六歲以下孩童獨自留在車內,車主則要罰三千元。行人部分,在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行人不得在這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行人必須走在路權範圍內才能受到保障。內政部表示,新法上路後,只要違法,收到的罰單不能再以其他方式替代,違規車主可得拿現金交罰單。
公視新聞陳曉卿林國煌採訪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