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罰則 大翻修近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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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這則消息,跟你我的生活,息息相關.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未來,民眾如果嚴重超速,最高可重罰二萬四千元,另外,駕駛人如果不禮讓行人先行,最少要罰一千二百元,而交通罰款,未來也將可以分期付款。這些新措施,明年六月實施。
道路交通罰則有重大的變革,在昨天立法院三讀通過之後,飆車族只要行車速度超過規定,將受到更嚴厲的處罰,超速六十公里以上,現行最重可罰二萬四千元,並當場禁止駕駛,以遏止飆車歪風。幼童未依規定安置在安全座椅上,罰鍰也從500元提高,最高可罰3000元,將六歲以下孩童單獨留在車內,也可罰3000元。
汽車行經人行道不禮讓行人,罰款也提高到1200到3600元。在車道或安全島上散發廣告物或傳單,也可罰600元。
違規紅燈右轉在修法後,罰款大幅調降,最高只罰1800,車上裝有測速雷達感應器,也正式合法,以往在高速公路上,不論什麼樣的違規事件,罰款一律3000元起跳,現在也改為三級處罰,誤走收費車道,罰600,走路肩罰3000,烏龜車佔據快車道,罰款則是6000起跳。
新增的規定還有禁止警察以偷拍方式取締超速,而且測速照相必須提供標示。電動滑板車也明文禁止上路,違者處罰。新法也取消吊扣駕照制度,增訂了分期付款繳納罰款的體貼措施。交通部表示,這些新策施,預定明年中開始實施。公視新聞陳姝君陳立峰採訪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