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拚三讀 漏夜馬拉松式表決
程修玲 鍾建剛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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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臨時會今天結束,院會從20號下午馬拉松式表決,持續挑燈夜戰到22號上午八點四十分左右,113條條文終於二讀通過,隨即進行三讀,這也宣告立法院臨時會最後一天"國民法官法"闖關成功。
《國民法官法》不斷電表決大戰,從20日持續到22日清晨,由於朝野意見不一,各黨團都有各自提出版本,加上每條文各黨團發言時間,113條條文截至清晨五點為止,逐條表決到94條。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我們今天花了整整兩個整天的時間24小時不斷電持續在討論,重點是什麼,重點是要凸顯讓全國人民看到,目前我們修正的國民審判法到底我們想要改變的主張是什麼。」
目前二讀通過條文,除了更名為《國民法官法》、國民法官選任資格為年滿23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居住滿4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以及國民參審適用範圍,是本刑十年以上的案件之外。
也通過認定被告有罪的關鍵條文,規定以包含6位國民法官及3位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達過半數的意見決定,但死刑科處,則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另外也通過國民法官執行職務期間必須給公假等法規定。
由於今天是立法院臨時會最後一天,儘管國民黨昨天痛批民進黨過去全力支持陪審制,如今卻反對陪審制,根本就是詐騙集團,不過民進黨人數優勢,力拚今天中午完成三讀。
《國民法官法》不斷電表決大戰,從20日持續到22日清晨,由於朝野意見不一,各黨團都有各自提出版本,加上每條文各黨團發言時間,113條條文截至清晨五點為止,逐條表決到94條。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我們今天花了整整兩個整天的時間24小時不斷電持續在討論,重點是什麼,重點是要凸顯讓全國人民看到,目前我們修正的國民審判法到底我們想要改變的主張是什麼。」
目前二讀通過條文,除了更名為《國民法官法》、國民法官選任資格為年滿23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居住滿4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以及國民參審適用範圍,是本刑十年以上的案件之外。
也通過認定被告有罪的關鍵條文,規定以包含6位國民法官及3位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達過半數的意見決定,但死刑科處,則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另外也通過國民法官執行職務期間必須給公假等法規定。
由於今天是立法院臨時會最後一天,儘管國民黨昨天痛批民進黨過去全力支持陪審制,如今卻反對陪審制,根本就是詐騙集團,不過民進黨人數優勢,力拚今天中午完成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