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人權在台灣」活動 促溝通取代體罰
詹淑雲 / 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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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11月20日,是國際兒童人權日,今年也是聯合國大會通過兒童權利公約30週年;昨天有大腳小腳親子共學團,舉辦兒童人權在台灣系列活動,希望用溝通取代體罰,推動兒童人權觀念。
大腳小腳親子共學團兒童說,「我畫這個 (記者:為什麼要畫天空?),天空很好看。」
在透明片上塗鴉,或寫上想說的話,貼在兒童發聲牆上;也有媽媽輪流為孩子說繪本故事。大腳小腳親子共學團舉辦兒童人權在台灣系列活動,14日在老街溪河川教育中心拉開序曲,希望用溝通取代家內體罰,推動兒童人權觀念。
大腳小腳親子共學團媽媽陳欣怡表示,「我會告訴他我擔心的事情是什麼,然後會告訴他,做這件事的後果可能發生什麼事,他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繼續做。」大腳小腳親子共學團媽媽簡意芳也說,「小朋友在知道父母真正的想法之後,他不會只是想,喔你只是不讓我做,他們會再反思,我怎麼樣做可以讓媽媽不擔心,我也可以開心。」
每年的11月20日是國際兒童人權日,今年也是聯合國大會通過兒童權利公約30週年,目前全球196個締約國,台灣103年也立法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法,要構築守護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
大腳小腳親子共學團領隊李佳紜表示,「希望說能夠讓更多的人了解,兒童是有人權的,然後可以尊重、理解,不要再用過去打罵教育,然後威權的方式來對待孩子。」
親子共學團認為,大人用打罵或以權利剝奪當手段,只是想控制孩子行為,符合自己期望,但體罰和家暴只是一線之隔,不小心就越界,要尊重孩子是獨立個體,公平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