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取寶非法詐騙案 30个投資者一審判無罪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2017年,有公司佇咧捷運站設一跤一跤的箱仔,講號做「快取寶」,欲予人寄貨提貨。結果這間企業的負責人,姓孫的翁仔某毋是真正欲經營頭路,是欲利用「快取寶」吸人來投資。路尾,款甲188億,做一下捾走,這陣人到今猶咧通緝。抑嘉義地檢署,連帶30个有提錢出來的投資人,嘛做伙起訴,毋過今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講遮的投資人是無犯案的企圖,攏總宣判無罪。
嘉義地檢署偵辦快取寶違法吸金188億的案件,除了負責人孫姓夫婦和另一位王姓嫌犯仍通緝在逃外,檢方也另外還起訴了黃姓投資人為首共30位投資人。不過,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結果出爐,宣判30位投資人無罪。
==嘉義地方法院庭長兼發言人 洪嘉蘭==
他們基於投資人的原因
站在投資人的立場
來拉攏其他人再繼續投資
其實他們是不具有
這個非法經營的犯意
所以我們這次為無罪的判決主要
是從他們的意圖這個部份來切入
認為他們不構造銀行法的罪嫌
針對法院的判決,地檢署認為這個案件是透過上線及下線的關係層層招募,所以針對第一線、第二線甚至是第三線的投資人來進行調查。一審判決是這樣的結果,地檢署表示很遺憾,會再針對判決書的內容提出上訴。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 蔡英俊==
檢察官在例提的時候
還不斷的整理相關的鑑證資料
來以一個被告為一份的補充理由書
然後向法院陳述我們的證據跟意見
法院就這個部份 沒有充份的審理
這個部份我們也深感遺憾
負責人孫姓嫌犯三個人,以保證投資獲利每個月有2至7%的條件,並用認購、公開招募股票等手法吸金,獲利金額就高達188億,地檢署認為這不會只有是3個人可以操作的金額,會再整理相關的證據,提出更完整的說明。
記者 林緯廷 嘉義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