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103年4月宣布核四計畫封存後,台電也停止支付與美商奇異間簽訂的「核反應器系統暨附屬系統、設備及服務(NSSS)」契約,奇異為此還向國際商會發起了兩個仲裁案,台電考量先前第一仲裁案已輸,評估第二案勝算機率仍不高,雙方展開五次協商並達成和解,最終以2250萬美元,約台幣7.1億元給付給奇異公司。
台電發言人 徐造華表示,「這個求償的金額裡面,有超過3000萬美元,是奇異公司已經交付的設備,因為當時還沒有完成驗收,還有功能測試,因此沒有付款,因為前一次的仲裁結果,已經認定核四停工,台電公司跟律師來研商,認為本次仲裁的勝算不大,為了降低損失,跟奇異公司就進行庭外的協商。」
台電表示,第一起仲裁結果在今年3月出爐,國際仲裁院認定核四計畫有停工的事實,台電敗訴,須付給奇異1.58億美元,約合新台幣48.74億,台電認賠迅速付款,在有了前車之鑑,第2仲裁案決定走庭外和解,最後合計兩個仲裁案共付出的代價為1.805億美元,約新台幣55.85億。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祕書長 方儉指出,「這個東西也就是證明核四,根本不可能做好,因為這個是一個爛尾樓,它不可能把它完工,它連原廠設計的這個人,都沒有辦法幫它解決一些問題。」
台電強調,這兩筆給付款項早已經在103年度就編列預算,並且提列在案,不會影響今年台電的損益,也不會影響電價,與奇異之間的爭議算是完全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