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釘子戶 內政部擬刪減行政救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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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條例修正草案日前在內政部完成審議,內政部今天向行政院長賴清德簡報,將就釘子戶「防火牆」的部分,改以不具行政效力的「協調」,取代「調處」,減少行政救濟程序。公辦都更同意門檻,仍需經過五成住戶及面積的同意。
士林王家都更案,引發公民團體介入,與公權力形成角力戰,也引發都更條例草案修法的聲音,都更條例修正草案經過將近半年的審查後,內政部日前完成審議,下午向行政院長賴清德簡報,修法重點上,對於釘子戶改以不具行政效力的「協調」,取代「調處」,公辦都更同意門檻上,比照民辦都更,需經所有權人,及面積50%同意。
內政部營建署長許文龍表示:「不要說少數來綁架多數,可是少數又有他的權益,到底是怎麼兼顧,也沒有說把他忽略等等這些,之間的平衡點怎麼拿捏,這個是政策的一個裁定嘛。」
土地增值稅上,協議合建減徵40%;房屋稅上,未移轉,可以減半徵收,最長10年;地方政府也需建立協調機制,搭建協商平台,加進都更進程。不過,長期研究都更問題的學者認為,民辦都更要3/4的居民同意,為何公辦都更反而只要1/2的居民同意,質疑有修法倒退的情況。
政大第三部門研究中心研究員王章凱表示:「不因為說是公有土地,委託一個民間的建設公司 ,當實施者的時候,他就擁有公權力了,這是兩回事情,如果今天是公部門委託民間當實施者,這個時候已經變成民辦都更,這時候這一條說,把這個同意權調高到50%,反而是降 ,民辦都更是2/3、3/4、4/5。」
內政部強調,如果賴院長對簡報內容大致沒有意見,就可以拍板通過,16號送行政院會通過,但最後還要送到立法院審查。
記者 陳佳鑫 林志堅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