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非天災 可請領45月死亡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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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不幸事件的責任,還沒有完全釐清,不過可以確定的是,溺斃的清潔工在工作時來不及逃生,這是一種職業災害,而不是單純的天災意外。根據勞基法,家屬有權利向雇主和勞保局要求總共45個月的死亡給付。而且,雇主如果被證明有過失,還必須另外負起民事賠償和刑事責任。
米勒颱風奪走海景飯店清潔工許日紅的生命。據了解,二號當天洪水灌進飯店地下二樓的時候,許日紅因為仍在執行公務,才來不及逃生,依勞基法第59條,雇主必須付給家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的死亡補償,以及五個月的喪葬費,合計四十五個月。
除了補償,雇主如果被證明有過失,可能必須負起民事賠償與刑事責任。
屏東縣政府也發現,海景飯店業者當初是用「集合住宅」名義,申請營業執照,而不是用「餐飲業」的名義提出申請。會不會損害到勞安的權益,縣政府表示要再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