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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空氣汙染影響勞工的健康,勞動部首創「霾害假」,未來只要空氣品質拉警報,地方首長依照權限可以宣布放假停班,而停班模式比照颱風、地震等等的天然災害規定。到時候雇主不能要求員工補上班或強迫以事假或其他的假來處理,不過雇主如果不給勞工當日工資,也不違法。
天空一片灰濛濛,走在路上有不少民眾都戴起口罩,台灣受沙塵暴、懸浮微粒等空汙影響愈來愈嚴重,有立委要求勞動部因應,勞動部研究後日前發布函釋,將霾害納入適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只要地方首長宣布放霾害假,勞工即能不出勤。
==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司長 劉傳名==
霾害應該是屬於一種天然災害
所以它比照(天然災害)這個要點
可以來做處理
勞動部表示,未來只要轄區霾害嚴重,地方首長可依「其他天然災害」宣布停班,勞工凡居住地、工作地或通勤行經宣布放假的縣市,可不出勤,雇主不能要求補上班或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但雇主若扣發勞工當日工資,也不違法。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執行長 朱維立==
它只是一個行政要點
由各縣市政府自己去決定
基本上我們認為它應該要
提高到勞基法的層次
如果今天它列入法令的部分的話
相對來講對於勞工安全
上下班安全
所保障的這些假就比較
相對來講比較有保障
勞工團體認為,面對全球氣候變遷劇烈,及勞動安全層面的問題,像是夏日高溫、暴雨等劇烈天氣,勞動部也應該一併檢討並規範出勤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