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法今修正過 增5天有薪產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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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天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修正草案,增加有薪水的產檢假跟半薪的生理假,另外陪產假也從3天增加到5天。在申請留職停薪的育嬰假部分,也從原本要做滿一年才能請,調降到半年就能請。
為了提供更友善的育兒環境,立法院21號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修正草案。這次修法主要內容,除了新增五天有薪產檢假、三天半薪的生理假,男性的有薪陪產假,也從三天提高到五天。另外,申請留職停薪的育嬰假標準,也從原本的一年,放寬到六個月。立委表示,其中最大的亮點,就是收養父母比照親生父母,同樣享有育嬰假的權益。
==國民黨立委 王育敏==
這次修法的突破
是有關於收養家庭
如果收養未滿三歲以下的小孩
他在試養期間
可以比照一般的父母
他就可以開始請育嬰假
我想這一點的突破
也非常的重要
儘管這次修法,增加薪資的給付以及提高假期的天數,但有立委擔心,光有立法還不夠,能否真正落實才是關鍵所在。
==民進黨立委 尤美女==
法律規定再怎樣的完整
但其實徒法不足以自行
最重要的當然就是說
權利受侵害的時候
你願意出來申訴
同時雇主也必須要去想
我今天對員工的剝削
事實上並不會造成
員工對你的忠誠
根據勞動部估計,修法通過以後,每年將有17.4萬名的男性因陪產假而受惠,女性有14萬人因產檢假而受益。此外,這次修法的重點,還包括提高雇主違反性別歧視的罰則,而250人以上的公司,政府會補貼雇主,設置哺乳室。
記者李威撰 張梓嘉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