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擴大適用 管理員.律師均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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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規劃/工作各樣,勞基法/配合/增加,像解釋,1.進入公司律師、2.大樓管委會/屬下、3.私立學校/簽約工作、4.農漁會、水利會/傭人,勞基法/納入/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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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擴大勞基法適用範圍,包括受僱律師、大樓管委會員工、私立學校編制外的員工、以及農漁會和水利會的員工等等、都將陸續納入勞基法。
-2新房子一棟一棟蓋
大廈管理委員會也應運而生
根據統計目前
-2全國總共有超過3萬7千家公寓大廈
或社區管理委員會
-2過去受管委會聘雇的員工
像總幹事 管理員或清潔人員
都沒有勞基法
-2不過從今年7月1號起
將全面適用
-2而且管委會主委雖然是無給職
也要肩負雇主責任
==管委會主委 蕭光耀==
-2主委他們都是沒有薪水的
我們是義務性 (住戶)輪的
==(and)台北市勞動局長 陳業鑫(R)==
-2以後管委會 尤其主委
責任會非常重大
-2他不是只負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上面權利義務
-2他是連勞基法上面的
雇主的責任他也要負擔
-2為了讓勞動者都有勞基法保障
勞動部擴大勞基法適用對象
包括受僱律師從四月起、大廈管委會員工從七月起、私校編制外的工作者從八月起以及農民團體像農漁會員工、水利會員工
-2
將從明年元旦起
-2
都要陸續納入勞基法
-2而其中全國7千多名受雇律師
雖然適用勞基法
-2但經過核定也成為
適用責任制的對象
==台北市勞動局長 陳業鑫(R)==
-2律師的工作特性 確實非常特殊
因為他要配合檢調 乃至於法院
-2有時候我們看到 有些重大案件
我們都可以看到
-2他們連夜間
可能都要開一些庭
-2這些職業適用勞基法之後
包括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2雇主必須定期舉辦勞資會議
要幫勞工投保勞保
並提撥6%的勞退金等等
-2台北市勞動局特別提醒新適用的雇主
要注意雇主的義務責任以免觸法
許恆慈 莊志成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