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控公視 一週上班5天卻簽承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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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有公視派遣員工出面為自己爭取權益,今天有另一名曾經和公視簽訂承攬契約的林先生出面向立委陳情,表示雖然他簽的是承攬契約,卻周一到周五都要上班,還要接受主管指揮調度,實質上已經屬於僱傭關係,處境比派遣還差。
拿出和公視簽的承攬契約,林先生表示今年五月到九月間他在公共電視工作, 雖然簽的是承攬約,卻周一到周五都要上班,還要接受主管指揮調度。
==陳情人 林柏勛==
主管就坐得離我滿近的
我所有的任何的工作內容
都要向他報告
甚至我每周都會定期
要撰寫我的工作報告給他
林先生認為,他的實質上已經屬於僱傭關係,但因為是承攬也沒有勞健保,處境比派遣還差,立委黃文玲則要求,公視在檢討派遣工合理化的同時也應該檢討假承攬真僱傭的制度。
==台聯黨立委 黃文玲==
明明就是僱傭關係
你們卻叫他簽承攬契約
這個部分跟承攬的內容
完全是不一樣的
所以我們認為說
你們要好好會回去檢討
==公視執行副總 孫青==
一個影展或者是
一個短期的節目
才會用承攬的方式去做
所以如果說今天合約的內容
有不夠周延或詳細的地方
我們可以改進
可是我們不是故意去
逃避這個問題
勞委會則強調,僱傭和承攬性質完全不同,提醒勞工在面試時要看清楚所簽訂的契約。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 專門委員 徐嘉珮==
承攬的話就是等於說
我交付你任務
你把它完成結果就好了
並沒有指揮監督
那僱傭的話
最重要的話是指揮監督的權
勞委會也強調,是承攬還是僱傭,通常必須視個案來認定,而立委則要求,公視不要帶頭違法,若有人力需求,應從正式管道擴編員額。
許恆慈 陳立峰 台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