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世代廣告挨罰 中華電信敗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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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在100年時,推出光世代50M,打出廣告宣傳,說下載DVD只要12分鐘,不過公平會調查後發現,實際上速度只有一半,被依廣告不老實重罰500萬,中華電信不服上訴,中華電信確定敗訴。
中華電信去年在網頁刊出廣告,宣稱裝Hinet光世代50M,「下載DVD只要12分鐘」,誘人的噱頭,半年內吸引30幾萬民眾申裝,但不久就遭投訴,實際速度根本沒那麼快,公平會調查後屬實,以廣告不實重罰中華電信500萬。
==公平會 副主委 孫立群==
在廣告期間 這個申辦的人
用戶數是增加的蠻多的
加上中華電信的營業額
是非常的大 而且這也不是它的
第一次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
中華電信上網速率根本不到50M的一半,公平會祭出重罰,但中華電信不服,認為在網頁上有文字提醒消費者,最高行政法院則審酌,中華電信近三年營業額達1800億規模,卻多次違反公平交易紀錄,因此判決中華電信敗訴定讞。
==公平會副主委 孫立群==
可能大家都沒有想到說
不實廣告可以罰到那麼高
那這個廣告事實上
也讓業者有所警惕
不實廣告也可以被罰到非常重
對於判決結果,中華電信表示,只能尊重,依法辦理,而中華電信遭重罰500萬,也創下電信業者被罰廣告不實最高罰金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