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聲請.公開辯論 大法官釋憲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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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憲制度將有重大變革!司法院昨天通過「大法官審理案件」修正草案,未來民眾在打官司時,只要對案件審理適用的法律有違憲疑慮,不用再等到判決確定,就能直接聲請大法官釋憲.。
日前一對男同志,為爭取結婚登記權,提起行政訴訟,最後高等行政法院決定聲請釋憲,但七號司法院通過「大法官審理案件」修正草案,未來民眾如果對訴訟中適用法律有違憲的疑慮,不需等法院判決確定,也能直接聲請大法官釋憲。
==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 吳永宋==
需要經過承辦法官的一個篩選
他要認為人民聲請有相當的理由
同時這個制度也可以讓我們提升
我們全國法官的憲法意識
大法官釋憲制度實施64年,遭外界批評審理制度不透明,現在將修法,讓大法官的閉門會議走入歷史,改設立「憲法法庭」,未來大法官審理案件時,必須公開進行言詞辯論,減少黑箱作業。
==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 吳永宋==
言詞辯論根據第20條
必須要在公開法庭為之
必須要的時候
也可以用視訊傳播的方式
這都是所謂的透明的方式
未來在憲法法庭上,不只能讓民眾陳述自己的見解,在新規定中,憲法法庭在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中,也可以直接傳喚當事人到庭,進行公開審理,這一連串的改革,就是期望讓司法能更透明,而這項修法草案,近日將送交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