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直播

過期食物105元 竟要3萬才肯和解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桃園一位16歲的少年去超商打工、上大夜班,有幾個家境清寒的同學來探班時,他把店裡過期食品,請同學吃,沒想到被店長、告他【業務侵占】!少年拿的過期食物,價值105元,店長卻要討三萬塊的和解金! 就是這家超商 把打工的學生告上了法院 理由是學生涉嫌侵佔 把過期食品拿來請同學吃 這位16歲的少年坦承犯錯 卻沒有辦法接受被店家栽贓偷竊 ==被告工讀生== 他(店長)還說我們有偷六條菸 這個很誇張 還有四十支關東煮 那我們根本也吃不了那麼多 少年的媽媽得知消息後差點崩潰 雖然知道是自己的孩子犯錯 不過她也對超商店長根本搞不清楚 自己掉了多少東西 事後又求償三萬元非常憤怒 更不能接受的是 明明過期食品 店員私下都有吃 為什麼就只針對自己的小孩提告求償 擺明了是欺負弱勢 ==工讀生母親== 他(店長)就給我先生兩條路 選擇啦 他說 要不你就給我三萬元 不然就要上警局告我們 找了民意代表協調 超商的態度還是很硬 強調犯錯就要受罰 ==全家超商總公司代表(聲音來源)== 我們是店家耶 碰到店員 坦白說這種算是偷竊的 弄到現在好像是我們加害他 我不曉得是非怎麼會是這個樣子 少年不能明白 為什麼請家境貧寒的同學 吃其他店員都有吃的過期食品 會鬧出這麼大的風波 他只不過是想替擺地攤的父母分攤家計 現在卻成了被告 不過父母也鐵了心 絕不賠償超商要求的三萬元 寧願把這個錢 拿去請弱勢的小朋友吃飯
您的參與,
讓公共服務更完整!
閱讀、按讚,就能客製您的專屬推薦新聞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