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賞期未改善 Google遭罰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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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業者被台北市政府開罰!這次對象是全球知名的Google,因為Google的付費應用程式、不肯依照台灣的消保法,讓消費者有7天鑑賞期,因此台北市政府重罰新台幣100萬元。不過,Google發出新聞稿表示,付費應用程式已經有提供15分鐘的鑑賞期,消費者在購買後、如果不滿意、也可以在時限內、辦理退費。
備受爭議的Google App退費問題,終於有了明確結論。台北市法規會表示,由於Google經營的Android Market裡的付費應用程式,沒有依台灣消保法規定,給予手機應用軟體APP消費者7天鑑賞期,業者除了表明拒絕遵循台灣法律外,還在台灣暫停付費應用程式服務,因此台北市府決定要對Google開罰新台幣100萬元。
Google上午是由律師代表到市府,而且美方人員還打電話到市府,明確表明拒絕遵循台灣消保法的強制規定,隨後下午也發出新聞稿說明,Android Market已針對付費應用程式提供15分鐘鑑賞期,消費者購買後如果不滿意可在時限內辦理退費,Google還表示他們觀察到大部分想要退費的使用者、在數分鐘內便申請退費。但這樣的理由,台北市消保官不能接受,並且認為Google停售付費APP的行為,是意圖綁架全台灣的消費者。
法規會表示,去年開始,從本土業者PCHOME和國際的Yahoo都已遵循台灣的法令,這次向蘋果以及Google兩家手機應用軟體業者宣導,蘋果也接受市府的規範,就只有Google無視台灣法律的規定,要求不被規範的特權,市府無法接受。而Google這個星期四將派人直接來台溝通,市府將看Google到時的立場,決定是否二度開罰。
記者陳曉卿陳昌維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