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婚姻才給生育補助? 婦團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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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縣市政府之外,還有不少鄉鎮也都有自己的生育補助政策,但是很多地方都規定、孩子的父母必須有合法婚姻關係、才能領到這筆津貼;今天有婦女團體指出、這樣的規定對非婚生子女、充滿了歧視。
新竹縣的婦女生小孩,不管有結婚沒結婚,都有生育津貼可以領,台北市在元旦上路的『助你好孕』政策,不管是兩萬元的生育獎勵、或是出生後每個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也一樣沒限制。
目前全國有120個縣市鄉鎮,都有生育補助或津貼,金額從一千到兩萬元不等,但是有三分之一都限制有結婚才能領。
婦女團體指出,不只婚姻限制,有的還有年齡限制、甚至第三胎補助的第三胎也規定,孩子的父親都要同一個人才算數,有學者認為這樣的鼓勵生育充滿歧視。
婦女團體也表示,國外研究已經證明,好的托育政策才能鼓勵生育,但政府卻是拚命加碼發補助。
婦女團體及民進黨立委黃淑英都要求政府提出公共化的托育政策,也要求內政部,要全面檢討有歧視性的福利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