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改隨油徵收 法案延宕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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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油價飆漲、加上騎單車越來越盛行,自己開車對部分民眾來說,負擔不小,有些車主乾脆能不開就不開,可能一年開不到幾公里,但每年卻還是要負擔好幾千塊的汽車燃料費,消基會今天表示,光是97年度,政府採取的隨車徵收的燃料費就多收了119億元,明顯不合理.消基會呼籲立法院能盡速通過修法,讓燃料費由現在的隨車徵收改成隨油徵收,才符合公平。
民國96年12月,立法院通過公路法第27條修正案初審,將原本「隨車徵收」的燃料費改成「隨油徵收」,但是初審至今已屆滿2年,這個修正案仍延宕擱置,再也沒有下文.消基會指出,目前仍按照隨車徵收,以97年來說,553萬輛小客車,每車多加收442元到9945元不等的費用,政府每年就多收119億元的燃料費。
消基會還指出,以1800c.c.的汽車來說,一年隨車徵收的燃料費。4萬3590元,而隨油徵收的話一年4萬2015元,隨車徵收比隨油徵收多了1575元。專家說,燃料費包含了道路養護等費用,但高油價時代,民眾改搭大眾運輸工具,應該效法美日等國家的隨油徵收。
專家表示,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政府應該立即通過修法,將汽車燃料費的隨車徵收,改成隨油徵收,可減少民眾開車用油,不僅可提升空氣品質,也比較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則。
記者陳曉卿許政俊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