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遊取消訂房 退費標準業者亂訂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現在以網路和電話預先訂觀光旅館或民宿,真普遍,但是若想取消訂房,訂金可能全數被沒收,消保會今天公布訂房退費新規定,規定業者訂金只能收房價的30%,民眾在14天前退房則必需全數退還,這套新規定,最快年底就會上路。
開心出遊、但透過網路和電話預訂旅館或民宿時,多少都曾碰到業者要求收取高額訂金或房價!但一旦取消訂房時,訂金和房價可能會被全數沒收,其中不乏知名的五星級飯店.
也就是因為退費標準由業者自行訂定,民眾只能被迫接受,為了維護消費權益,消保會現在訂出訂房退費新規定,不論是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等,收訂金只能收取房價的三成,
如果一晚房價5000塊,就只能收1500元訂金,但消費者要取消也要注意,14天前取消全數退還,10到13天前則收30%訂金,7到9天收50%,4到6天60%,2到3天70%,1天前80%,至於當取消的話,訂金則不退還。
不過也有飯店不在這樣的規定內,還是無法規範。像這家五星級大飯店,只會留下訂房客人的信用卡資料,到時如果沒有在下午六點前打電話告知不來,就會被扣一天的房價費用.
至於這套訂房契約範本,預計最快年底就可以上路,業者都必須比照新規定辦理退費.
記者陳曉卿沈志明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