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休無薪假 基本工資仍得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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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隔了一天,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對於無薪假企業是不是該給付1萬7280元的基本工資,有了改變。
王如玄表示,民國90年陳菊擔任勞委會主委時做出的解釋令函,允許無薪休假薪資可低於基本工資,但現在考量勞工們期待,因此決定終止九十年時的解釋令,另頒新解釋,要守住1萬7280的基本工資底線。
中小企業代表認為,強制規定企業在員工放無薪假時,仍必須給付1萬7280的基本工資,企業負擔加重,就怕撐不住,到時還是得資遣員工,對勞工更沒保障;但這樣的政策改變,卻讓勞工團體鬆了一口氣。
全產總秘書長謝創智表示,原本打算串連北中南勞工團體約一千人,向勞委會抗議,但因為現在政策急轉彎,他們會改用拜會方式向勞委會再提保障勞工的相關意見,希望爭取勞資雙方平和度過這波不景氣。
記者 王琪如 吳嘉堡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