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棒球教練性侵53童 校方、台中教育局遭監院糾正
台中某國小棒球隊外聘教練被查出在2018年至2024年任職期間,對多達53名未滿14歲孩童犯下性侵猥褻,監察院今日發布調查報告指出,校方在查核與管理上皆有重大違失,也未建立預防機制;台中市教育局則有未善盡監督責任疏失,因此依法對校方與教育局提出糾正。
調查本案的監委紀惠容、王麗珍指出,涉案國小辦理該名教練進用流程時,未依《性平法》及《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規定,確實查詢松男是否具不適任情事,且在其教練證逾期情況下仍給予續聘,導致該教練2012年留下的強制猥褻前科遭隱匿。

此外,校方也未能妥善管理棒球隊訓練時間與生活空間,除讓該教練得以輕易利用休息室、貨櫃屋及校外宿舍等密閉空間性侵多名學生外,也未能察覺讓教練與學生深夜留宿的高風險情況,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形同虛設。
根據調查報告,全案多發生於深夜,地點則以教練住家、宿舍等封閉空間為主,顯示受害者家庭可能受限於訓練與照顧資源不足,使該教練取代部分家庭功能,進而成為家長過度信賴對象。
至於台中教育局方面,監委認定該局身為涉案國小之主管機關,在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監督上有明顯疏漏,對校園空間安全督導考核也流於形式,導致校園安全防護網出現重大缺口。
報告指出,涉案國小長期忽視棒球隊權力集中於單一教練的風險,未能警覺該教練與學生間的不對等依附關係;台中教育局也未督導校方落實風險辨識與預防機制,案發後亦未及時統籌心理諮商與司法扶助等資源協助受害者,處置明顯失當。
監委表示,台中教育局應檢討親職資源分配不均問題,避免福利需求學童及家庭再陷入結構性風險。另外,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中的「兒童最佳利益」原則,教育部也應協調衛福部,研議將不適任教育人員查詢系統與「兒少工作證」機制對接,強化事前預警與查核,確保兒少工作者具備合格兒少服務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