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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割頸案兇手判12年 民團預告3/14上街籲修少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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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2年多前的新北某國中生割頸案,日前全案定讞,但被害學生家屬無法接受判決結果,發出18點聲明,批評《少年事件處理法》是惡法,現在有民團聲援,預告3月14日將集結在立法院外訴求《少事法》修法。

被害學生家屬楊爸爸說道,「我之前常跟你說,我們做人必須要明辨是非對錯,造成因此你命喪黃泉,有時我都懷疑,我究竟是否做錯了。」

兒子的告別式上滿懷自責愧疚,不捨孩子在校制止他班同學進入教室聊天,被持刀攻擊身亡,楊爸爸強忍悲痛,曾出面為小孩討公道。

被害學生家屬楊媽媽於2月13日時提及,「判11年、12年,等同我們陪他們審完這個刑期之後,他們過1、2年,他們就可以出來了。」

2年多前,這起新北國中生割頸案,全案定讞,行兇的郭姓少年與教唆的林姓少女,遭判12年與11年徒刑,對被害家屬來說判的不重,更控訴在《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保護下,只須執行三分之一刑期就能申請假釋,如今有民間團體聲援,預告發起陳抗。

孩想陪你長大聯盟總召徐妮妮表示,「針對《少年事件處理法》的部分。重刑到底能不能塗銷,或者是說塗銷年限是不是要拉長,《少事法》裡面他還有一個家庭輔導,那我們希望去強化這個家庭輔導的職能。」

暫定3月14日上街,集結在立法院外,提出的核心主張有提高少年的假釋門檻、不得輕易塗銷前科。

其實1年多前,司法院已提修法,將少年前案紀錄改成「有條件塗銷」,仍在立院審查。

面對這次訴求,司法院回應,在不違反世界兒童人權公約的原則下,會妥適迅速提出修法,回應民意與因應社會快速變遷下,解決少年問題,但對少年殺人刑案,反對可採國民法官制度。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教授戴伸峰認為,「社會即將要承接這兩位回來,我們都知道不管今天時間長短,適度做匿名化或給他們一個代稱以後,讓我們知道他們現在接受的處遇的內容、讓我們知道他們現在的改變狀態,這是我覺得非常必要的。」

全案的兩名少年犯始終會回到社會,也有學者建議,在合法範圍內,矯正署定期公佈兩人的矯正處遇及心理評估計畫進度,讓全民共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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