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葛」下毒報復男同學騷擾 台中地院判女童賠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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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所國小2023年時,發生4名女學童將有毒黃金葛汁液摻進男同學水壺,造成男童嘔吐、腹瀉病就醫,男童家長事後對女童提告求償,日前台中地院判賠6萬1800元。不過,監察院另調查發現,遭下毒男學童事先曾對女同學有拉頭髮、評論身材等騷擾行為,向老師反映未果才下毒報復,為此也糾正學校等教育單位。
台中市一所國小2023年4月發生校園下毒事件,1名高年級女學童因與同班男同學發生摩擦,找來另外3名女同學將有毒黃金葛汁液摻進男同學水壺,造成男童身體不適就醫。男同學家長事後向其中3名未道歉的女學童提告,並求償1萬5080元醫療費用及100萬元慰撫金,共101萬5080元。
台中市地院今(2025)年6月一審宣判,認定3名女童行為造成男同學嘔吐、腹瀉、嘴麻等不適症狀,並產生焦慮、恐慌不安、情緒低落等心理負面情緒,已侵害男童之健康權,裁定共須賠償6萬1800元,全案可上訴。
不過,監察院今年4月公布調查報告指出,該名遭下毒的男學童,曾對女同學有拍頭、拉頭髮、拍肩膀、撞身體等行為,也曾在游泳課近距離盯看,甚至評論其他女同學的胸部等行為。
3位女童曾向導師反映男童前述不當碰觸、騷擾行為,但班導師未依規定通報學校權責單位,女童們在反映未果後,才在男童飲用水加入有毒性的黃金葛汁液報復。
監委調查報告中也發現,該班級在黃金葛事件前,就曾有學生對教師言語性騷擾;事後又發生學生持滅火器、美工刀欲攻擊同學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監察院因此認定,黃金葛事件並非單一偶發事件,該班級原本就已長期處於不穩定壓力狀態。
調查報告指出,該班導師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年間,曾刻意排擠、不善對待班上一名特教生,被認定校園霸凌事件成立也因此遭家長投訴不適任;此外也曾漠視學生的求助電話。
在黃金葛事件爆發後,該校教評在2023年7月決議,將該導師調離現職等候調查、暫不停聘;校園霸凌事件調查報告出爐後,同年12月核定對該師記過2次處分。監察院也對事發學校、台中市教育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等相關單位均提出糾正。
李彥穎/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