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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地方公投過關 竹市廢污水自治條例創全台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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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守護飲用水與灌溉水源健康,新竹市廢水及污水排放管理自治條例將在明(20)日公布、22日生效,這也是全國首例,環境部表示樂見,指出部分地方縣市透過加嚴管制標準,來管制近20個水體的水質,並呼籲中度污染以上的河段,地方政府也可進一步總量管制。

台灣乾淨水行動聯盟推動喝好水地方公投,是否同意新竹市應訂定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專管回收工業醫療等廢水,公投在2021年12月18日過關,相隔近4年,新竹市政府預告,廢水及污水排放管理自治條例將於20日公布、22日生效,為全國首例。

台灣乾淨水行動聯盟理事長彭桂枝表示,「你不是一個法條訂下去就可以,馬上做到灌排分離跟飲排分離,這些機制的設定就會回到這裡面,有架構一個委員會。」

新竹市府表示,後續以「源頭管理」與「分期分區管制」為核心,明定不得排放廢水及污水於取水口上游,否則有罰則。環團也指出,頭前溪上游仍有很多生活工業等污染源排放,若隔壁新竹縣不做好管制,仍會持續污染下游。

台灣乾淨水行動聯盟理事長彭桂枝指出,「我覺得新竹縣很努力求地方的發展,它對於整體水的管控其實是只有出沒有進,進的是污水,所以你會加重我們下游的人,我們比較多是接收到這個污染的東西。」

地方制定相關自治條例,環境部表示樂觀其成,指出地方政府也可透過加嚴管制標準、或污染總量管制來降低污染,目前有近20個水體進行管制,接下來要推動總量管制2.0。

環境部水保司長王嶽斌表示,「在今年我們也特別鼓勵縣市政府再進一步的檢討,特別針對中重度污染以上的測站,依照總量的削減的一個需要,來個別訂定相關的加嚴。」

新竹市環保局在7月底,將遭汞污染的稻米全數銷毀,乾淨水聯盟認為飲用水或是灌溉水,一定要完全落實,與廢水排放分離,才能避免污染事件一再發生,更強調台灣不缺高樓,缺的是良田與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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