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因性暴力判刑仍在民間教學 人本批不適任制度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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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教育基金會近期接獲兒少遭學校外聘運動教練、與民間場館教練性暴力的申訴案,其中一位教練已經判刑確定,卻仍在花蓮的民間俱樂部擔任總教練,顯示目前教練不適任制度仍有巨大法規漏洞。
家長多次反映學校桌球社團教練言行越界,校方卻視而不見。
被害學生家長說:「其實有其他家長反映過黃教練不當的行為,包含體罰、羞辱性的言語,甚至有孩子說,黃教練當著孩子的面掀肚子,讓孩子很不舒服。」
人本指出,黃姓教練連續在新竹多校和民間運動場館出問題、不被續聘,直到最後一校爆出性侵,才終身不得任用,新竹縣府遲不說明是否普查。
國教署表示,新竹縣回應有對6校進行229位學生的訪查。
國教署學安組副組長詹雅惠表示,「所有的輔導系統都必須要接住這些受害的學生以及目睹的學生,這個部分我們會再要求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督導學校要去落實所有的輔導工作。」
人本再點名羽球教練李建緯,2018年在花蓮學校任職,妨害性自主判決確定,被解聘、終身不得擔任教育人員,卻在民間俱樂部長期擔任總教練、2024與2025年花蓮縣長盃教練,今(2025)年5月更以俱樂部名義帶團赴日比賽。
對此,花蓮縣教育處表示,還需要了解。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質疑,「花蓮縣政府怎麼一回事,這個通報沒有用嗎?沒有執照,他可以當教練,還可以接觸兒少、接觸學生,帶他們去比賽?」
體育署競技組副組長戴琬琳說明,「在還沒有修法可以去做這個不適任名單公告之前,現階段我們還是希望民眾可以從我們的教練證照查詢系統去選擇合格教練。」
人本和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張雅琳強調,中央有法規,也說有定期追蹤,但案例持續,代表地方執行怠墮,而不適任運動教練,不能只是消極從協會名單剔除,而應是家長查詢時,能知道全名且知道不適任的原因。
體育署則表示,未來研議修訂《國體法》,從法律位階明文規定可公布名單去努力。
黃瑀喬/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