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遭起訴 檢調指另涉收賄施壓市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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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用人頭詐領助理費案件,士林地檢署偵辦,認定將她和辦公室主任等人,將助理費挪用在繳房租、買股票等私人用途,今(3)日依貪污等罪嫌起訴陳怡君等人。而檢方調查還發現,陳怡君涉嫌收受建商賄賂近70萬元,施壓台北市府相關單位,也被一併起訴。
法警戒護移審法院,在押的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超過384萬元,經檢方3個多月偵辦,如今偵查終結,3日依貪污、洗錢等罪嫌起訴陳怡君等人。
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志明表示,「被告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洗錢防制法》之洗錢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士檢調查,從2019年開始,有6年時間陳怡君找人頭詐領的數百萬元,挪用股票買賣、繳房租,被起訴的她已在偵查中認罪。但檢方調查階段又發現陳怡君涉嫌收受建商70多萬元賄賂,施壓台北市府相關單位,加快推動建照辦理、道路開挖許可等事務。
涉案建設公司董事長說:「我們哪需要議員去幫我們協調、去做這一些事情,根本沒有必要。我又跟公家沒有任何的利益交往,我是完全錯愕,真的傻眼。」
國內頻繁出現詐領助理費爭議,從立委林岱樺、高雄市議員黃紹庭、以及曾任立委的新竹市長高虹安,都捲入風波之中,高虹安更因此遭到停職。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說:「公費的助理基本上是不是應該法制化,甚至應該做起碼基本的一些公開,不管是自律或他律,只有兩部分同時來著手,我認為是比較好的方法。」
助理費爭議接二連三,公督盟建議,除了修法強化他律,從議會到各政黨也要做好自律,加強內控制度。
楊宜珊/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