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助理費 又涉收賄為建商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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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案,檢調意外查出,另收受賄賂替建商關說建案。昨(3)日依貪污等罪嫌起訴陳怡君和辦公室主任張惠霖等7人,並將羈押中的陳、張2人移審士林地院,經過3小時庭訊後,裁定2人再延押禁見。
法警戒護,移審法院,在押的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超過384萬,經檢方3個多月偵辦,如今偵查終結,3日依貪污、洗錢等罪嫌,起訴陳怡君等人。
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志明指出,「被告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洗錢防制法》之洗錢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士檢調查,從2019年開始,有6年時間,陳怡君找人頭詐領的數百萬挪用股票買賣、繳房租,被起訴的她已在偵查中認罪。但檢方調查階段,又發現陳怡君涉嫌收受建商70多萬賄賂,施壓台北市府相關單位加快推動建照辦理、道路開挖許可等事務。
涉案建設公司董事長回應,「我們哪需要議員去幫我們協調,去做這一些事情?根本沒有必要啊,我又跟公家沒有任何的利益交往,我是完全錯愕,真的傻眼了,真的。」
羈押庭訊問3小時,涉詐領助理費以及收受建商賄賂,陳怡君以及辦公室主任張惠霖都坦承犯行,但兩人說法有出入,士林地院認為2人仍有勾串共犯及湮滅證據之虞,裁定續押禁見。
國內頻繁出現詐領助理費爭議,從立委林岱樺、高雄市議員黃紹庭,以及曾任立委的新竹市長高虹安都捲入風波之中,高虹安更因此遭到停職。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說道,「公費的助理基本上是不是應該法制化,甚至應該做起碼基本的一些公開,不管是自律或他律,只有兩部分同時來著手,我認為是比較好的方法。」
助理費爭議接二連三,公督盟建議,除了修法強化他律,從議會到各政黨也要做好自律,加強內控制度。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