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裁定非法壟斷網路廣告市場 Google:將提上訴

《紐約時報》報導,美國維吉尼亞州地方法院法官布林克馬(Leonie Brinkema)17日裁定,Google非法壟斷網路廣告市場,以維持其在廣告投放技術系統上的主導地位。
美國司法部與包含維吉尼亞在內的多州在2023年聯合提告,指控Google壟斷網路廣告市場,範圍包含線上出版商管理開放廣告版位的工具、廣告商購買廣告版位的工具,以及促成這些交易的軟體。
司法部並主張,Google因此得以向客戶收取更高費用,從交易中抽取更多利潤。
維州法院本次做出的裁定中,駁回司法部對於廣告商使用工具的相關指控,認定是因為司法部未能證明其構成明確市場;但另外2項工具的指控,法院皆認定指控成立。
布林克馬說明,Google強迫使用其廣告管理工具的出版商,也必須使用其交易軟體與廣告商合作,確實存在違法行為。他也強調,Google除了以排他行為剝奪對手的競爭能力外,也嚴重損害出版商客戶、整體市場競爭過程以及最終的網路資訊消費者權益。
《紐時》指出,此案涉及Google一整套廣告投放管理的複雜系統,相關業務2023年為Google母公司Alphabet帶來310億美元(約台幣1兆元)收入,約佔整體營收1成;根據美國政府資料,Google在數位廣告技術市場的市佔率高達87%。
Google法規事務副總裁馬爾霍蘭(Lee-Anne Mulholland)回應,Google在本案贏得一半,對於敗訴的另一半將會提起上訴。馬爾霍蘭也宣稱,出版商之所以選擇Google,是因為自家的廣告工具簡單、便宜且有效。
CNN則分析,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定,可能會重塑現代網站運營的基本經濟模式。
此次裁定是自去(2024)年8月有美國法官裁定Google壟斷搜尋引擎市場以來,Google第2度在美國的反壟斷案敗訴。另外,日本公平會16日也認定Google違反《反壟斷法》,並禁止Google繼續與廠商簽署預設手機搜尋引擎的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