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憂《憲訴法》癱瘓憲法法庭 影響性暴力追訴期釋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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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作成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同意的不得低於9人。由於憲法法庭3月受理民國95年以前,對於性暴力犯罪只有20年追訴期的規定是否違憲的釋憲案,今(23)日多個公民團體一起發聲,呼籲要重視憲法法庭可能癱瘓的問題,保障兒少權益。
大聲喊著口號,希望各界關心未成年被性侵害的被害人法律追訴期不足的問題,多個公民團體一起發聲,聲援兒少時期遭到性侵的被害者,因為據法務部統計近10年來,有近700位的兒少性侵被害人提告後,因為超過追訴期時效不起訴,讓加害人逍遙法外,因此協助他們提起釋憲。
暖暖Sunshine協會執行長湯淨指出,「性暴力倖存者,其實他們都經過了10到20年才敢有自己的表達,就是說當他鼓起勇氣想要向外求助,想要尋求司法救濟的時候,其實已經來不及了。」
兒少性侵追訴權釋憲案律師蔡尚謙則表示,「也希望透過這樣的過程,讓所有的倖存者 可以有創傷復原這樣的一個狀態,那雖然這條路很漫長,但我相信 就有賴各團體組織的一個互相協力。」
雖然憲法法庭已經於3月間,受理「民國95年以前對於性暴力犯罪只有20年追訴期」的規定是否違憲的釋憲案,但立法院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的修正案,規定作成違憲宣告同意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讓民團擔心憲法法庭可能癱瘓。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政策部主任呂政諺認為,「上禮拜五通過的新的修法提高了這個門檻,不僅對於人民的權益保障沒有辦法達到,他更是一個退步的修法。」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則評論,「人民一些基本的權利,但是因為這些朝野的這些紛爭的部分,可能導致人民未來的權益都無法來進行訴訟,你很難想像有人癱瘓我們的法院系統,讓未來的法院無法運作。」
基於保障兒少權益,與會團體除了希望朝野減少惡鬥外,也向大法官喊話,希望他們能體諒兒少被害人的特殊困境,給予特殊救濟,延長合理的追溯及求償期限,也呼籲性暴力倖存者加入共同釋憲的行列。
劉怡廷/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