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性別歧視創近11年新低 婦女團體籲勞動部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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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職場工作權的性別平等,《性別平等工作法》已上路22週年,勞動部公布最新調查,職場性別歧視情形是近11年新低;不過,也有人力銀行調查顯示,6成女性認為職場性別歧視嚴重,求職過程中曾遭性別歧視的比例更高達7成,認為國內性別平等意識仍待加強;婦女團體也認為勞動部還要再努力。
專心的上班,社會新鮮人孫如妤工作很用心,在松山社區大學擔任董事長特助的她很慶幸自己在社區大學工作,因為社大一直在推廣性別平等的觀念,工作環境也相對融洽。
孫如妤認為,「我覺得隨著時代變化, 已經漸漸沒有像以前那種男女不平等的趨勢了,我的頭上幾乎都是女老闆,我已經很少遇到只有男老闆的公司。」
松山社區大學主秘吳炳煌表示,「女性同事也可以請生理假,各方面依照《勞基法》來辦理,男性也可以請育嬰假都是沒有問題的。」
《性別平等工作法》上路22週年,勞動部利用國際婦女節的機會公布最新調查,顯示職場性別歧視情形是近11年新低。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指出,「男性、女性工作者其實有一些職業上的選擇,投入的產業不同可能就會出現薪資上的落差,有人說這個就叫做薪資的性別隔離。」
勞動部認為,事業單位逐漸落實性別工作平等,不過人力銀行也公布一份調查,顯示6成女性認為職場性別歧視嚴重;求職過程中,曾遭性別歧視的比例更高達7成,認為性別平等意識仍有待加強。
人力銀行發言人楊宗斌指出,「隨著高等教育普及化,女性勞工在學歷並不是劣勢,她們欠缺的反而是在發揮長才跟升遷的機會。」
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黃怡翎認為,「肯定國家一直要往前去邁進,但僱主跟法令的認知落差還是有個門檻在,需要責無旁貸,還要做很多事情。」
婦女團體也認為,勞動部在性平推動上努力的空間還很大。對此,勞動部強調,為了強化雇主的防治責任,已經依事業單位規模提供3種工作場所的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懲戒範本,也編製性騷擾處理手冊,提供勞工及雇主參考。
李彥穎/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