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修法預告 強化緊急私領域查緝等4面向
林靜梅 郭俊麟 陳昌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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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再次提出《動物保護法》修法,近日預告草案,並表示此次修正是近年來最大規模的修正。對此動保團體認為,能補修「夜市條款」漏洞,增列禁止娛樂、營業等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是一大突破,不過夜市攤商代表卻表示,沒有事前溝通衝擊很大。
在夜市撈金魚或玩遊戲的獎品是兔子或寵物鼠,這些行為在《動物保護法》修法後,將是違法行為。
農委會近期再次預告《動保法》草案,要加強管理動物利用及虐待傷害,其中增列禁止以娛樂、營業等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動保團體認為,修補「夜市條款」漏洞是此次的突破。
不過有好幾攤撈金魚的士林夜市商圈聯合會質疑,見報才知道要禁止,農委會沒有事先溝通,憂心這麼臨時宣布,攤商會受到相當大的衝擊。
士林夜市商圈聯合會理事長蘇文山回應,「這些業者不曉得來得及來不及轉業,或是做一些必要的措施,會好像很突然、很突然,也是替那些業者,我也替他們擔心。」
此次修法也針對過去動保員無法進入飼主家稽查動物受虐情形,特別授予動保員於緊急狀況得進入私領域之權能。
《動保法》自87年公布施行以來,已歷經15次修正,但仍遭批評存在漏洞。因此農委會再提修法,從原本40條條文增加至68條。
農委會畜牧處寵物管理科長宋念潔指出,「這次的修法,是近幾年來最大規模的一次全文修正。就是罰金啊,還有刑責的部分都有加重。」
修法含4大面向,在強化飼主課責方面,明定動物遭棄養或沒入,飼主應該負擔在收容期間支出的費用;另外也明訂不得販售山豬吊;此外也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強化源頭流向管理。
陳祖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