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榜「生物可分解」未達環保效益 8/1起禁PLA免洗餐具

標榜可生物分解的PLA材質,過去常被視為較環保,不過市面上,不少PLA混雜塑膠材質,或是就算回收後也沒有特定場所、處理分解,恐怕未達環保效益,環保署預告,從8月1日起,公部門、學校、百貨公司等八大類管制對象,不得提供PLA材質免洗餐具。

看起來像塑膠材質,不過這種印有PLA容器,標榜生物可分解、對環境友善,常常被業者拿來替代塑膠,不過PLA材質需要特定環境,才能快速分解,國內並沒有合適的再利用方式、或堆肥設施,因此環保署預告,8月起八大類管制對象不得提供PLA材質免洗餐具。

環保署回收基管會執行秘書王嶽斌表示,「生物可分解有特定的條件,在海中可能沒辦法分解這是一個問題,最大的問題,它在外觀方面,跟我們的寶特瓶很像,會影響我們現在的回收體系的分類跟回收再利用品質,如果它要分解,要有特定的條件,要達成條件相對比較難。」

八大類對象,包括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購物中心、超市、超商、連鎖速食店與有店面餐飲,8月起不得提供塑膠類含PLA材質的杯、碗、碟、餐盒等免洗餐具。環保團體呼籲,除了免洗餐具類,也應該儘快擴大禁用在其他用途上的PLA材質。

綠色和平減塑專案主任張凱婷表示,「PLA塑膠目前的法規還有其他可以允許的項目,包含內用的吸管還有生鮮的托盤,還有包裝盒,其實這些也都會面臨到後端處理的一個問題。」

PLA材質較不耐高溫,通常用於冷飲等免洗餐具上,相對量小,至於何時針對數量較多的容器禁用?環保署表示會加速評估。另外綠色和平也提出,此次預告仍允許連鎖超商跟速食店,使用紙類的免洗餐具,希望仿照國外也全面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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