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稽查雲林工廠及畜牧場汙水 110年51家申報異常
王威雄/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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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要維護水品質,雲林縣環保局針對縣內1200多家列管事業單位,包括工廠、畜牧場等進行水汙申報稽查,發現110年間有41家申報水量零、短報水量6家,與水量定檢不一致4家,將要求業者補繳差額,若未在期限內繳納可罰6千至30萬元。
環保局稽查人員,忙著採集畜牧水進行稽查,也針對汙水排放量與申報數進行核對,雲林縣畜牧場至少超過1000場,每年排放畜牧廢水有1200萬公噸,以1場千隻養豬場來說,1年所需申報水汙費約1萬多元。
麥寮養豬業者康先生表示,「我有2、3場水量(廢水)就有1萬多噸水量,廢水還是要照規定去處理,你如果處理沒過就要罰錢,照正常的申報,養上萬頭,1年就要繳10多萬元。」
為了要維護環境水質,雲林縣環保局針對縣內1200家列管事業單位,包括工廠、畜牧場進行水汙費查核,發現110年期間有51家業者申報異常,其中41家申報水量零、短報水量有6家、水量定檢不一致有4家。
雲林縣環保局水科科長葉增智表示,「針對這些水汙費稽查名單,有51家查核內容有相關異常,包括申報水量、水質等,他短漏報的部分,我們會針對相關短漏報金額來做一個請他們補繳動作。」
環保局表示,水汙申報稽查主要針對水質、水量與處理設施操作紀錄進行查核,若有偽造或不正當方法漏報水汙費,主管機關可以重新計算追溯5年內應繳費用,而若需補繳逾期,可罰6千至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