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地方法院判禁同婚不違憲 3原告將上訴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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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第二宗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官司,20日在大阪地方法院吃了敗仗,3名原告當場決定將向大阪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日本3對同性伴侶以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的「民法」和「戶籍法」各項規定,違反「憲法」保障婚姻自由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為由,向大阪地方法院提出每人100萬日圓的訴訟求償。
法官20日宣布了判決,內容寫道:「從個人尊嚴的觀點來看,有必要了解同性伴侶公開獲得官方承認的好處。但是不承認這類關係,不能被認為違反憲法。」判決中還表示,「什麼樣的體系對這樣的關係是合適的,尚未有完整的公開辯論」。
原告步出法院之後,難掩失望之情,當場表示將向大阪高等法院提起上訴。不承認同性婚姻「違憲」原告坂田麻智認為,「這是一項恐怖的判決,他們裁定人們因自身無法改變的性向,而被歧視對待是合憲的,我現在非常憤怒,而且我非常失望。」
日本婚姻人人平等團體主任松中剛表示,「在戶籍系統以同性登記的伴侶,他們的人權現在被侵犯了,法院的判決顯示他們想迴避審理這事,對此我深感驚訝。」
2019年西洋情人節當天,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士,分別向札幌、東京、大阪、以及名古屋的地方法院提告,同年9月又另外有3對同性伴侶向福岡法院提起類似訴訟。去年3月札幌地方法院的首場判決,認定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違反「憲法」保障人人平等,但不認為政府負有責任,駁回了索賠要求。
東京家庭主婦芦塚沙也加說,「我想日本人現在對LGBTQ事務有較多的興趣,但和國外相比的話,我想對那些人來說,這個國家還不適合居住,我個人是希望會改變。」
日本憲法第24條有關婚姻的解釋,其中規定「婚姻必須基於男女雙方的同意,應該透過夫妻平等權利的相互合作來維持。」按照日本目前的法規,不允許同性伴侶結婚,不能繼承伴侶的財產,對伴侶的孩子也不能行使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