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義爭女童案/憲法法庭判最高法院裁定違憲 女童可暫留台灣

台義跨國爭取女兒監護權的案子,由於法院裁定,在訴訟定讞前,女兒暫時交付義大利籍父親照顧,引發女童母親不滿。今年3月,聲請暫停處分獲准,更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今天判決,最高法院的裁定牴觸憲法、宣判違憲,發回最高法院審理。女童暫時能留在台灣,繼續生活。

義大利籍父親藍先生說:「我本來是對台灣的法律很有信心,可是經過這樣子的一個經驗,讓我非常的失望。」

明明先前法院裁定,可以接回女兒,曾經跨海來台的義大利籍藍姓父親,最後失望離開,因為女童母親,聲請暫緩交付子女處分獲准,更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27日做出判決,認定相關確定終局裁定,抵觸憲法,宣判違憲,也就是說,女童暫時能留在台灣,繼續生活。

憲法法庭發言人張永宏宣布,「最高法院111年度台簡抗字第13號民事裁定,牴觸憲法,應予廢棄,發回最高法院。」

憲法法庭書記廳長許辰舟說:「這個確定終局裁定,關於這個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之判斷,本判決認為牴觸了憲法保障未成年子女的人格權,及人性尊嚴之意旨。」

判決違憲理由,包括憲法法庭認為,未審酌女童意願、給予陳述意見機會,沒有考量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侵害憲法保障的人格權和人性尊嚴,也未考量女童,在台生活多年,習慣現在的生活環境,忽略繼續性原則、幼兒從母原則等,因此判決違憲,發回最高法院審理。

女童詹姓母親委任律師聶瑞瑩表示,「感謝大法官願意受理這個案件,然後並做出這樣判決,也感謝本案法官,在這過程中,大家這麼的辛苦。」

女童藍姓父親委任律師梁維珊則說:「我相信這個他應該是滿難過的,但是能怎麼辦呢,我會擔心現在所有在家事庭的案件,全部都影響到。」

這名女童曾經寫信,向蔡總統陳情,表示「想留在台灣」,也讓整起案件引發外界關注,如今,女童能如願順利留台。不過,後續的暫時處分以及女童監護權官司,都還在法院,持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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