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者解隔離後,如果快篩陽性,能不能回去上班?勞動部強調,目前沒有規定解隔離後必須快篩,所以雇主不得拒絕勞工重返職場。但如果勞工有疑慮,可以請病假、事假或特休。勞動部今天也發布通函,勞工為確診者或是居隔者,沒有收到通知書,在請假結束後30天內,都能補提證明,完成請假程序。
台中日前傳出,一名物理治療師確診隔離7天期滿,快篩還是陽性,但被醫院要求返回職場,引發爭議。確診者解隔離後,如果快篩陽性,是否適合回去上班,民眾議論紛紛。
民眾說:「很多人家裡面有小孩,有長輩,你就會擔心比較多。如果可以,不要在這個高峰期混在一起,會比較好一點。」、「是這樣規定的話,我們也不能說什麼。如果還是陽性的話,他如果想要回來上課或上班的話,我自己會覺得是不太好,如果被別人知道的話應該是不太好。」
指揮中心表示,確診者經過7天隔離,傳染力已經大幅下降,就算外出活動,也不會造成傳染風險,因此不禁止重返職場工作。
勞動部強調,目前沒有規定解隔離後必須快篩,雇主不得拒絕勞工重返職場。勞工如果有疑慮,可以請病假、事假或特休,或是跟雇主協商,是否居家辦公。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王金蓉解釋,「篩出的是陽性的話,他有疑慮,他想要就是說請假,他就可以請像普通傷病假,或者是事假、特別休假都可以。雇主不能夠因為勞工快篩陽性,而是拒絕他來工作,或者是強迫他請假。」
此外,疫情嚴峻,衛生單位繁忙,很多居照或居隔的民眾反映,遲遲未收到隔離通知書,如何請假?對此,勞動部20日通函表示,勞工請假時,如果還沒收到隔離通知書,可先以健保快易通APP,或是數位健康證明的陽性檢測結果,作為證明。
勞動部次長王尚志說:「如果相關的資訊還不夠明確的話,那麼勞動部在今天已經下達最新的一個通函,我們讓我們的勞工朋友,最晚可以在請假結束後的30日內,向雇主來補提供隔離通知書就可以了。」
勞動部解釋,由於衛生單位處理舊案補發需要時間,在20日通函下達前,尚未收到隔離通知書的民眾,同樣可以在20日之後30天內,也就是6月19日前,提供證明給雇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