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頻傳 環評法擴大實施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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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關心環保新聞。環保最近修改、環境影響評估標準、擴大環評的範圍。像是過去在山坡地開發面積超過十公頃、才必須做環評、現在改成五公頃,另外包括掩埋場、焚化爐等設施,從現在開始、不管規模多大,也一律要做環評。
環評法規定在特定環境敏感地區開發,都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有鑒於過去的規定鬆散,環保署宣布,從二月二十號擴大環評的實施範圍,[cgin]像是原本規定,河川疏浚工程,長度超過十公里才要做環評,現在則改成五公里。另外過去山坡地開發超過十公頃才需要做環評,現在只要五公頃就要環評[cgout]。
另外,一興建就會受到居民抗議的垃圾掩埋場、焚化爐甚至火葬場,這些鄰避設施,將來不管規模大小,只要興建或增建,也一律要做環評。
環評法做了新的調整,有助於更嚴格把關,監督開發行為降低對環境的傷害。不過在二月二十號以前,就已經申請通過的開發案,無法溯及既往。
公視新聞林靜梅陳柏諭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