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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二年前頂樓加蓋 法院判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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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因為頂樓加蓋的情況太普遍、很多民眾都已經習慣了、不覺得有什麼不對,但是台北市最近有一個案例、值得大家注意。有一戶22年前就加蓋的公寓、因為樓下一位鄰居不同意、告到法院,打官司的結果是四樓的住戶敗訴、必須要把違建拆除。法院認為、頂樓的所有權、屬於全體住戶,只要有一家不同意、就不能加蓋。 住在北市永吉路這棟四層樓公寓的四樓住戶,民國72年間口頭徵得其他樓層鄰居同意,加蓋頂樓及梯間鐵門,未料前年二樓住戶突表不滿,協商破裂後興訟,台北地方法院判定頂樓加蓋違建應拆除,全案確定不得再上訴 當初負責轉告的房客已失聯,承諾不實的建商也找不到人。屋主周先生在法理上吃了虧,求償無門非常悲憤。提醒家有頂樓加蓋的民眾,應及時取得樓下住戶正式的書面同意,否則雖有違建緩拆政策,加蓋建物仍可能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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