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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香港嫌犯陳同佳有意來台投案,法務部長蔡清祥強調,必須透過官方正式的司法互助,才能進一步磋商。根據警方統計,香港回歸以後,從來沒有從香港警政單位、接返的案例,法界人士認為,因為台、港間沒有引渡條例,加上陳同佳已經遭到我方境管,要來台投案,難度不小。

涉及港女命案的香港人陳同佳,有意來台投案,卻遭到台灣境管,法務部長蔡清祥強調,還是透過官方正式的司法互助,由港府提供在港犯罪的證據,才能進一步司法磋商,「港府方面,也應該要進行司法互助,把初步犯嫌他所供訴的內容,還有以及他們是如何共謀殺人等情節,所有的相關證據都應該要來提供。」

兩岸10年前簽訂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的協議,做為情資交換、人犯接返的依據;人犯遣返上,會先協議如何接返、由誰接返;如果是搭乘國籍航空器,機上交人;如果搭非國籍航空器,一般於空橋接人;不過,根據警方的統計,顯示兩岸司法互助的請求達成率有不對等問題,人犯逮捕部分,台對中的請求完成率只有3成;中對台請求完成率則超過7成;今年至今,從中國接返回台的人犯也只有9人;而從香港回歸以來,因台港無引渡條例,未有從香港警政單位接返案例。

律師高宏銘指出,「坐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空器,就到桃園機場,然後在進桃園機場,他還沒有進我們入境管制的門,他就說他要投案,正確處理方法就是還是要呈報給發布通緝的檢察機關,由承辦檢察官來做一個決定,你還能夠說我覺得你還沒有入境,所以就我沒有辦法處理,我想應該不會這樣吧。」

警方私下表示,像是5月間,伊拉克的庫德族男子阿里,在士林犯下殺害岳父岳母的案子,雖然台伊間無司法互助協議,可是警方透過國際刑警、有力人士等多方溝通,與當地庫德族自治政府達成共識,能將人帶回台灣受審,也屬於特例,陳同佳案已升級為政治角力,恐無法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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