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爐弊案開庭 張榮味訊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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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司法案件。雲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審理縣長張榮味涉入的焚化爐弊案,在開庭結束以後、張榮味提出父親重病的理由、希望法院讓他交保,但是法官並沒有同意。
在警力戒護下,停職當中的雲林縣長張榮味,步入法庭。法庭內和法院外則是聚集了大批張榮味的支持者,包括他的妹妹,新科立委張麗善。這是雲林地院首度開庭審理林內鄉焚化爐弊案,今天的庭訊主要在整理檢方和被告雙方的爭點。開庭結束,張榮味要求交保探視生病的父親,但沒有獲准,依舊還押。張榮味在去年八月底遭到檢方通緝之後,已經構成停職,目前縣長職務由副縣長張清良代理。十二月遭警方逮捕到案後,隨即又被收押,停職至今將滿半年。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首長因為罹患重病無法執行職務達一年以上。或因故不執行職務連續達六個月以上,都應該解除職務。不過內政部表示,張榮味因案被法院羈押,目前暫時停職,是不能執行職務,不算是因故不執行職務,因此不適用這項解除職務的規定。內政部指出,地方首長因案遭到羈押停職,未來仍有可能因撤銷羈押或判決無罪而復職。為了保障民選地方首長的任期,地方制度法才沒有規定,縣市長停職六個月必須解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