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五百美元 廣告刺青上身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接下來新聞的主角是真人、但是他把自己當做商品來利用。有一名二十歲男子出租自己的前額,幫人做廣告,美國紐約現在也出現了類似的案例,更勁爆的是這名男子,是願意以五百美元的代價,讓人把廣告內容用刺青的方式永久留在身上。
31歲的塔馬哥,最近在EBAY拍賣網站上,開始了他的新事業,讓廠商用他的身體,做為廣告媒體,而他最新的一筆生意,就是在手臂上刺上五顏六色的字母,替美國知名生活時尚大師瑪莎史都華的粉絲網站代言,代價是510元美金,相當於台幣1萬五千八百元的酬勞。
美國日前也傳出,一名20歲男子在知名的拍賣網站上,打出出租身體當廣告看板的生意。不過比較起來塔馬哥的犧牲比較大,因為人家是用紋的,一星期後廣告內容就會退掉,而塔馬哥卻選擇用刺青的方式。
刺青廣告男子塔馬哥
這種在拍賣網站上做起人體活廣告的作法,引起了外界的關注。但ebay的發言人表示,塔馬哥的做法沒有違反網路交易的規定。至於塔馬哥是不是史上人體刺青活廣告的第一人,發言人表示不太清楚。
除了聲援瑪莎史都華的廣告之外,上星期塔馬哥也替加州一家製藥公司代言,賺了500美元,儘管為了錢塔馬哥出賣皮肉,但他也有所為有所不為,強調絕不接受色情,暴力與毒品的廣告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