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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諾比核災33週年 國內擁核反核發新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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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車諾比核災33周年,國內擁核團體與反核團體,分別發起新一波公投連署,希望趕上明年大選一併公投。不過環團質疑,擁核團體疑似違反公投法,搶在公投進入第二階段之前,先發送連署書,還號召民眾「授權代理連署」,今天向中選會檢舉。

警報聲大作,還有由學生裝扮的核電廠員工敲鐘,模擬核災發生的情況;26號是車諾比核災33周年,安置疏散居民的斯拉夫蒂奇市,照例舉辦追思活動,有當年核電廠的員工,親自來向罹難者致意。

車諾比核電廠員工 雪德羅娃說,「經過了這麼多年,我們仍記憶猶新,很多人無法到場,因為不願再回首,我有個朋友來自普里彼特,他們經歷這一切,疏散、爆炸,家庭分崩離析,他們沒辦法過來,這對他們來說太難熬了。」

台灣環保聯盟會長施信民與廖彬良等人,也帶著1996年親赴車諾比的考察紀錄,進入行政院拜會副院長陳其邁,用核災照片,希望陳其邁勿忘當年一起考察的經驗,呼籲政府加強核安管制。不過有擁核團體,今年發起以核養綠公投二部曲,在網站上開始號召民眾領取「空白連署書」,要民眾「授權他人代理委任」。此舉引發環保團體不滿,向中選會提出檢舉函。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 張譽尹質疑,「我今天到底是公投一句口號?還是公投一條具體而特定的主文?連署人必須要親自連署。」

環團指出、「以核減煤」一案,中選會仍在審查,尚未進入第二階段就號召連署,甚至要民眾「授權代理連署」,違反公投法第12條連署人應親自簽名蓋章。但擁核方則強調,使用委任書是緊急應變的方式。
 
以核養綠領銜人 黃士修表示,「透過民法第十章的委任章節,我們就可以親簽一份委任書,授權給代理人,如果中選會官員以及委員們,因為反核團體今天記者會,做出決議說這份委任書違法、他們不承認,這件事情,我們就有得爭了。」

黃士修高舉連署書強調,依據民法委任書具有合法效力。但中選會強調,連署名冊須依照中選會格式填寫,連署人親自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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