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活費免課稅 人口多家庭較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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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去年底正式上路,今年民眾在報稅時,基本生活費可以不用課稅。根據主計總處公布的數據,每人基本生活費是16.6萬元,有民眾試算,認為這項政策對人口多的家庭,比較有幫助。學者表示,第一年上路,實施效益仍要觀察。

5月報稅季即將到來,民眾今年報稅時,能採用新措施,除了免稅額調高之外,「基本生活費」可以不用課稅。

「(以往納稅)快4萬吧,差不多,那我回去會了解一下(新制度)。」民眾陳先生說。

「都要繳到6萬多,」民眾陳小姐說,「其實應該養小孩,那個免稅額應該提高。」

新制度是申報戶基本生活費總額,減除「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的合計。差額部分可從「綜合所得總額」減除。

國立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表示,「看他所得高低,五口之家的話,他沒超過83萬,也不會被課到稅。」

比方,一家五口單薪家庭,免稅額、薪資所得等稅額項目加總,是74.8萬元,今年報稅時,可選擇減除基本生活費83萬,等於多了8.2萬元的免稅額,簡單說是扶養人多,容易受惠。

國立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表示,「最低生活費用一個人16萬6,對於這失智的、失能的老人來講,那是絕對不夠。」

新制上路,受惠家庭多不多?學者表示還要觀察。至於「基本生活費」16.6萬元,未來能否調整,或是設定成不同族群,有不同金額,也建議未來可蒐集更多意見、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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