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大埔案 張藥房等3戶取得土地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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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張拿在手裡的土地權狀,彭秀春已經苦等四年多,她的家、位於苗栗大埔的張藥房,2013年遭到苗栗縣政府拆除,家一度成了廢墟,如今這張土地權狀,代表家就在這裡、確定有望重建。
==苗栗大埔張藥房遺孀 彭秀春==
條例上是不公平
一直延續到後來
百姓只能忍氣吞聲
主要是制度上
徵收條例是不公不義
那麼多年 過了幾十年
應該立法院 要修改這個制度
彭秀春的丈夫張森文,在家被強拆後走上絕路,讓家成了傷心地,而包括張藥房在內,大埔共有四戶,4年多被前縣長劉政鴻下令拆除,去年,四戶總算與政府達成協議,除了一戶決定配地領錢,其他三戶都拿回土地。
==苗栗縣府祕書長 陳斌山==
我們把土地還給他們(張藥房)
變住宅用地
那新建由內政部負責(主導)
另外黃福記部分
我們把他農地集中
他也同意 把30米路
可以接到公義路去
張藥房可拿回的土地有24.11平方公尺,相當七坪多,預計年中完成變更、年底原地重建,但除了政府補償200萬元,其他重建費用都要自己負擔,民間團體痛批區段徵收讓人民苦不堪言,現在行政院卻又要把程序從三階簡化成二階。
==惜根台灣協會祕書長 林子淩==
(政府)反而逆向操作
它把區段徵收程序簡化
條件放寬 看起來是根本沒有
記取大埔案的教訓
惜根台灣協會指出,雖然大埔案暫時落幕,但全台還有許多土地徵收案進行中,而現行土地徵收條例無法保障人民權益,若不適度修法,類似的案件難保不會重演。
記者 林健生 賴世杰 陳昌維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