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新突破 未來被害人可對量刑提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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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犯罪被害人能在司法審判中發聲,司法院今天公佈「犯罪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和保護規定」草案初稿,明訂被害人一旦經過法院裁准參與訴訟,就可以閱覽卷宗、詢問被告以及對科刑表示意見。司改會擔心,這項修法雖然是現狀的大突破,但恐怕會增加被告防禦權負擔,違背無罪推定原則。
親眼看見女兒小燈泡遭人隨機殺害的王婉諭,今年以被害人家屬身分參與司改國是會議,希望被害人的基本權利被重視。司法院回應被害人家屬訴求,研擬出「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和保護規定」草案初稿,現行訴訟程序,被害人是透過檢察官,針對證據、量刑等部份,表示意見,未來修法則明文賦予被害人閱覽卷宗、對證據表示意見、詢問被告,以及對科刑範圍表達意見。
司法院刑事廳長蘇素娥表示,「從報章媒體可以知道,被害人往往對於刑度有很大的意見。所以我們在這一次修法中,讓被害人可以就刑度來表示意見。」
司改會肯定這項訴訟程序改革讓被害人有機會表達意見,也讓法官能直接聽到被害人的聲音和觀點,不過卻也擔心在無罪推定原則下,會增加被告防禦權負擔,讓兩方訴訟權利失衡。
司改會執行長陳雨凡表示,「被害人在量刑時候的表達,尤其是重罪,當然會有一些比較情緒上的想法。在比較屬於法律上的專業,以及複雜的量刑過程中,增加被告在答辯、回應上面的困難。」
這項修法讓被害人在法庭上能更主動出擊,但司改會認為訴訟制度設計必須更周全,才能確保讓被告和被害人都能獲得公平審判。
蔡慧玲、邱福財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