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審法官改總統任命? 司改遭批政治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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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二分組,針對最終審的法官選任,提出重大變革,建改由總統行使任命,有國民黨立委的質疑,總統擴權,民間司改團體則認為,最終審的法官要更多元
掌握司法案件最終審判的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該如何選任?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二分組,拋出重大改革方向,建議將現行的司法院長圈選、任命,改由司法院長提名,由遴選委員選出人選後,再由總統選圈、任命,而且無須經過立法院同意,這樣的制度,遭到國民黨立委批評,將造成政治干預司法、朝總統制發展。
==國民黨立委 吳志揚==
如果總統自己是一個圈選者的話
他對政治的案件 要怎麼避嫌
陳水扁的案件
最近馬總統也被處理了好多案子
蔡英文總統自己的宇昌案
碰到這些案件的最高法院法官
她要如何自處
最終審的法官人選,擺脫司法院體制的升遷,改由遴選委員和總統把關,在德國、法國等國家,都已經實行,民間團體認同,這樣多元的選任方式,不過,建議在法官的人選,不該侷限於職業法官。
==司改會董事長 林永頌==
遴選可能不是最後
但遴選誰可以參與
可能只有法官可以遴選嗎
我們認為不是
應該可以有更多元的人來參與遴選
如果最高法院的法官是14個
通通由高院法官上來
那個保守性格 會相對增加
對於最終審法官,由總統任命的決議,是否能納入國是會議討論,成為改革政策,還是未知數,不過,卻已經引發多方爭論。
記者蔡慧玲 郭俊麟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