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法違建不自拆最高罰50萬 可連續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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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要加強公共安全、解決違章建築拆不完的問題,營建署研擬修法,未來沒有自行拆除違建者,會處4萬到50萬元,而且會連續罰。同時,罰鍰對象,也從原始建造人,擴及到土地所有權人,以及使用者。有房仲業者表示,如果修法通過,房市也會有所影響。
加速趕工,持續拆除違建。面對全台各地,違章建築拆不完的現象,營建署研擬修法,要將違建的罰鍰對象擴及到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者,而且如果沒有自行拆除的話,可處4萬到50萬元罰鍰,還能連續罰。
==內政部營建署 副署長 王榮進==
先用處罰的方式要求
這個違建要自行拆除
那而且可以用連續處罰的方式
處罰之後 違建還是不拆除的話
那再由縣市政府 去執行拆除
節省地方政府的執行的人力
又可以達到 遏止違建的
這樣的一個效果
根據統計,截至去年11月為止,全台有66萬多件,尚未拆除的違建,在六都裡,以新北超過20萬、高雄超過12萬、台北8萬多件最多,其他三都,也分別有5萬、7萬、2萬多件。房仲業者認為,要是修法通過,對房價也會有影響。
==房仲業者 徐佳馨==
頂加這樣子的一個標的
或者是說 其他的一個違建
因為使用空間增加
所以在承接的意願度上面
通常都會比較高
那價格也會比較貴
未來可能會有一些
比如說檢舉人的
具備具體的一個事實
來去做一個檢舉 所謂的連續罰款
這種做法的話 那我們也會相信
它在這類的所謂產品的
一個接受度上面來說
它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原先是「加分」項目的頂樓加蓋,未來將變成「扣分」要素,房仲業者也表示,這可能會減緩新違建的產生。營建署說明,新修法預計在春節過後提報政院、要是通過,就會送立院審核。
記者 曹晏郡 吳其昌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