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過勞死 勞團呼籲修法廢除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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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人員和科技產業的員工,出現過勞死的情形,時有所聞。有勞工團體認為,問題出在現行的勞基法84-1條,不受每週工時最多40小時的限制,他們呼籲應該盡速修法廢除
==保全工會理事 羅國豐==
連續上都沒休假
一整個月喔
(30天嗎) 對 對
(連續上班) 對
曾經連續上班長達一個月,都沒有休假日,保全業從業人員很心酸。平常每天工作12小時、超時過勞的情況,對他們來說,都是家常便飯。
==保全工會理事 羅國豐==
本來排他今天要休假
公司又突然間說
這個人生病啊
你沒有辦法(休)
所以他又叫他去上班
所以當天晚上的時候
就身體不適了
然後就一躺下去
就到天亮就死了
==勞動黨新竹縣議員 高偉凱==
過去5年 依勞保局的統計
過勞死 就死掉163人
但是其中 我們保全員
就死掉37個人
包含保全人員、資訊服務業的工程師、維護人員,以及航空公司的空勤組員,平常都適用於勞基法84-1條,也就是經由勞資約定、主管機關核備之後,可以不受每週40工時等工作時數上限。但這樣的法條,勞工團體認為,是壓榨勞工的凶手之一,應該要全面廢除。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秘書長 林名哲==
(適用84-1者)你每天
工作時間 沒有只限於8小時
就是理論上 你可以到24小時
然後你也沒有所謂的7休1
因為不受這個限制
所以你每個禮拜
做7天也無所謂
然後國定假日也不受限制
所以人家在放端午節
在放國慶日 你可以不用放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 王金蓉==
我們也會邀集這個
勞工團體或者是跟雇主團體
還有這個相關的這些
政府的單位 專家學者
來一起共同討論說
到底這個 已經適用這個
(勞基法)84-1(條)的這個工作者
他繼續適用的必要性
勞動部表示,會邀集相關單位來研議,看目前適用84-1條的行業,是否有其必要性。另外也提醒雇主,如果並非是現行適用的勞工,卻超時工作、違反勞基法相關規範的話,也將進行裁罰。
記者曹晏郡 陳保羅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