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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過勞死 勞團呼籲修法廢除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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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人員和科技產業的員工,出現過勞死的情形,時有所聞。有勞工團體認為,問題出在現行的勞基法84-1條,不受每週工時最多40小時的限制,他們呼籲應該盡速修法廢除 ==保全工會理事 羅國豐== 連續上都沒休假 一整個月喔 (30天嗎) 對 對 (連續上班) 對 曾經連續上班長達一個月,都沒有休假日,保全業從業人員很心酸。平常每天工作12小時、超時過勞的情況,對他們來說,都是家常便飯。 ==保全工會理事 羅國豐== 本來排他今天要休假 公司又突然間說 這個人生病啊 你沒有辦法(休) 所以他又叫他去上班 所以當天晚上的時候 就身體不適了 然後就一躺下去 就到天亮就死了 ==勞動黨新竹縣議員 高偉凱== 過去5年 依勞保局的統計 過勞死 就死掉163人 但是其中 我們保全員 就死掉37個人 包含保全人員、資訊服務業的工程師、維護人員,以及航空公司的空勤組員,平常都適用於勞基法84-1條,也就是經由勞資約定、主管機關核備之後,可以不受每週40工時等工作時數上限。但這樣的法條,勞工團體認為,是壓榨勞工的凶手之一,應該要全面廢除。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秘書長 林名哲== (適用84-1者)你每天 工作時間 沒有只限於8小時 就是理論上 你可以到24小時 然後你也沒有所謂的7休1 因為不受這個限制 所以你每個禮拜 做7天也無所謂 然後國定假日也不受限制 所以人家在放端午節 在放國慶日 你可以不用放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 王金蓉== 我們也會邀集這個 勞工團體或者是跟雇主團體 還有這個相關的這些 政府的單位 專家學者 來一起共同討論說 到底這個 已經適用這個 (勞基法)84-1(條)的這個工作者 他繼續適用的必要性 勞動部表示,會邀集相關單位來研議,看目前適用84-1條的行業,是否有其必要性。另外也提醒雇主,如果並非是現行適用的勞工,卻超時工作、違反勞基法相關規範的話,也將進行裁罰。 記者曹晏郡 陳保羅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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