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桃園.基隆宣布 明天照常上班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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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颱"尼伯特"步步進逼,台北市、桃園市和基隆市稍早宣布,由於還沒有納入陸上警戒範圍,明天照常上班上課,不過颱風天上班,公務員與勞工待遇大不同!公務員颱風天休假可支薪,就算上班,也能選擇補休或申請加班費!但勞工雖然可選擇休假不到班,但資方也可不給薪,兩邊福利差很大.
==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科長 陳伯端 ==
它整個施工架上面
也不能夠有任何一些雜物
強颱"尼伯特"襲台,北市勞動局繃緊神經,到北市各處工地視察,就怕高樓鷹架,塔式吊車,遇強風暴雨倒塌釀禍,趕在颱風登陸前抽查,檢視防颱準備!然而颱風天上班的人不少,不同職業別,福利待遇也差很大,公務員休颱風假,算有薪假,但勞工休颱風假可不同,雇主可選擇不支薪.
==民眾 鄭小姐==
不是只有公務人員才在工作
大家都在付出
所以我們應該也要有
有薪的颱風假
==民眾 張小姐==
一視同仁啊 哈哈哈
大家都是不管是什麼身分
都是受保護的啊
目前勞基法,並沒有"颱風假"規定,如果停課不停班,勞工可請一年7天的家庭照顧假,但不支薪,但公務員,卻有5天有薪家庭照顧假,如果是停班停課,即使雇主,不給薪也不算違法,但公務員颱風假,則是有薪假,實在差很大.
==北市勞動局長 賴香伶==
我們希望在勞基法裡面呢
直接就明訂這樣的一個
非歸責於雇主
也不是勞方刻意不到職
這個部分在入法
讓它有一個立法明確性
就可以有給付薪資的
這個法的依據
勞工颱風假支薪,還得透過修法!但現在颱風天,已規定不能強制員工出勤,過去看到有工讀生,冒著風雨外送,快遞等,已明令禁止!另外即使勞工未出勤,雇主也不得以曠職,或要求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而申請家庭照顧假,可併入事假計算,雇主也不得拒絕,如果以缺勤處分影響考績,雇主將被處最高30萬罰款.
記者 綜合報導